问题 | 别人代签的土地承包合同 |
释义 | 应该找村集体签订。乡村土地承包法限定的土地承包期为三十年,三十年内村集体不得要回或随意调整土地。但要注意,三十年不动的前提是土地承包人属合法使用土地并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依法不具有或原有使用权但依法应灭失的情况下,该土地承包人的土地是应要回的,并非乡村村民分包到的土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回。所以,乡村村民在两个村集体都分包到土地时,需要撤销当事人在一方村集体的土地使用权,撤销后牵涉的土地收归村集体,由村集体处置。 一、一般农村土地转让合法吗 农村土地的转让是有限制的,如果转让土地是满足法律规定的话,那么就是合法的;如果在协议中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那么土地的转让是不被允许的。如果征求政府部门的同意,在乡政府的指导下把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建设人群(比如农业大户、家庭农村、农村合作社等)的话是合法的。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如果符合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并且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 二、土地使用权人去世后继承权怎么办 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合法财产由他人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后,所有权、使用权即归继承人所有。 2、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并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续,即确认土地使用权利。 3、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宅基地使用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可以继承,在房屋存续期间内,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4、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包户内的人全部死亡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户内还有其他人的,其中一人死亡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享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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