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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批复与批示的主要区别
释义
    一、批复与批示的主要区别
    1、法定性不同。批复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一个主要文种。即法定性文种,而批示则不是。批示是非法定文种,只能说是一种常用文书。
    2、审批文件的对象不同。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而使用的文种,它与请示是一上一下,一来一往的一一对应关系。也就是说有请示必须有批复。在实际应用中,也有一些上级单位,不同意下级发来的请示事项,而不作出批复的情况,只是以电话或口头的形式答复下级,这是不严肃的,也是不规范的。
    批示是针对下级报来的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设想、工作纲要、工作报告、情况报告、调查报告,考察报告,检讨报告,分析报告等等,以及各种简报、信息反映等文件就其中的某一成功之处或有关问题所作的批语,对推动下级工作解决问题,具有启迪参考、借鉴、警示与指导的作用。
    3、行文的方式不同。批复的主送机关是行文请示的单位。上级机关如果认为其批复具有普遍意义,可以将批复抄送其他下级机关一并周知。而批示则不同,如认为具有普遍意义,上报文件的单位与其他下级单位一并列为主送,不存在着主送、抄送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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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