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罚金应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内缴纳。延期未交的后果为: 1、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2、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 3、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对罚金数额有什么规定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