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当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能还存在其他条件,申请时请依据当地的政策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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