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证人有正当理由不愿出庭的,书面证言有效。但如果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话,书面证言是无效的。 此外,在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即使证人不出庭作证证据也有可能是有效的,只要司法机关收集的其他的证据材料和书面证据是相吻合的即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