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台风天老板要求上班可以投诉吗 |
释义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台风天实行四停,在政府部门发出台风停工通知后可以不去上班,不违法。 一、工程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哪些 工程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作为工期的起算点,工期向后顺延相应迟延开工的时间。 2、虽然进场,但开工条件不具备的。如达不到开工的客观条件或者法定条件,如工地未满足合同约定的开工要求,法律上相关审批手续未办妥等。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的。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5、发包人或者监理未及时发出指令、确认或进行答复的。 6、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 7、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勘察报告及其他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8、发包人增加合同外工程的,该工程另行计算工期,在原合同工期中顺延。 9、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等累计超过8小时的。 10、发包方供应材料的,因发包供应材料迟延造成工期延误的。 11、不可扩抗力,如台风造成、政府指令要求停工等。 12、非承包人原因而发包人要求停工的。 13、非承包人原因而监理单位指令停工的。 14、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程序完成隐蔽工程后发包人要求开挖重新验收,且验收结合格的。 15、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施工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16、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已完成工程质量产生争议,承包人为避免损失扩大暂停施工,但最终确定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的。 17、发包人未协调好土地权属问题、相邻关系等问题,相关第三人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的。 18、因异常恶劣气候但未达到不可抗力情形下造成工期延误的。 19、不利物质条件但未达到不可抗力情形下造成工期延误。 20、其他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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