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暂住证警察会抓吗 |
释义 | 没暂住证警察不会抓。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不是抓人的依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暂住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2、办理时限: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 综上所述,居住证只是当地进行社会管制理的一种对暂住人口的管理方式,有些社会管理活动须要求出示居住证,没有办理会对自已的活动受到限制或不便。但还没有上升到违法层面,所以不会因为不办暂住证而被抓或受到警方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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