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劳动仲裁裁决后未能得到执行的情况?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有些情况下,裁决书未能得到执行。在此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two 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裁决书所规定的义务。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2.申请担保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担保执行,即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物或者提供担保人,以确保裁决书得以执行。 3.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对方可能会处置财产,导致无法执行裁决书,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主张依法享有的权益,用人单位未给予应有的答复或者拒绝给予答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规定:“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就本案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可能会处置财产,影响强制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总之,当劳动仲裁裁决书未能得到执行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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