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执行机关应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具备什么条件 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根据《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处罚时处以的是哪些 1、警告、记(大)过以及降级等属于行政制裁中的行政处分。 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七种形式。 2、给予行政制裁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①违反行政法规或内部规章制度确定的义务或纪律; ②行为人(包括组织和个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即有故意或过失; ③违法失职行为已经超过了批评教育的限度。 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有: 1.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 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我国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的有哪些行政机关具有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一、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二、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 该内容由 邹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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