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时效多长时间的? |
释义 | 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一、违章建筑是否适用2年诉讼时效 违章建筑不适用2年诉讼时效,因为对违章建筑行政处罚不受时效限制。具体规定为: 1.《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时效限制,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起算点是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为经过两年,显然已过了处罚的时效。而是应该处罚,因为违章建筑一直存在,所以就被视为违法行为没有终了,除非违法人哪一天偷偷拆除。 3.《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处理要考虑到两个因素,一是建设行为,二是建设结果对规划的影响。 4.最高法院行政庭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如何适用的答复》中明确回答: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人其违法行为是否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应从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来确认。 二、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 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为两年。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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