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不包括 |
释义 | 律师分析: 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一种行政措施,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法定权利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应注意到的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不包括代理、代表或者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具体来说,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有提交申辩材料、申请听证、提出质证、申请延期、申请恢复诉讼等多项权利,但这些权利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亲自行使,不能通过代理、代表或诉讼参与人来代替。这是因为,行政处罚是涉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事项,任何代理、代表或诉讼参与人都无法代替当事人亲自履行这些权利。否则会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进而影响行政处罚的公正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有权提交申辩材料,并可以申请听证。申辩、听证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进行;无正当理由拒绝申辩、听证的,所作决定无效。当事人的申请延期、恢复诉讼等权利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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