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收没有验货后果谁承担 |
释义 | 签收没有验货后果可以是商家承担、也可以是快递承担、可以是买家自己承担。首先要确定是不是商家的问题。如果是商家的问题,那么直接申请退货就可以。如果不是商家的问题,需要保留好快递包装,看一下包装有没有破损,如果有破损,及时跟快递公司电话沟通,快递会派人上门取证的。如果快递的人上门取证了认为那不是他们快递的原因,那么快递就不会赔偿了!根据现在淘宝规则(签收就代表承认货品没有问题)那应该是买家自己承担责任的!但实际上淘宝很少会这样处理的,淘宝基本是会协商处理,可以由用户承担运费退换货,具体看双方怎样沟通了。 一、关于验货,法律规定了检验期: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淘宝网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第一条 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并符合完好标准的商品,可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 第二条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买家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向淘宝网卖家发出退货通知。七天期间自物流显示签收商品的次日零时开始起算,满168小时为7天。 第三条 买家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 第四条 淘宝网要求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卖家单方或买卖双方约定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行为无效。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第十七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