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和裁定书哪个效力大? |
释义 | 判决书和裁定书不能判断哪个效力大,具体不同如下: 1、两者适用对象不同,判决书解决的是实体法律关系问题,如定罪量刑的部分裁定书主要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但也解决一小部分实体问题,例如:减刑,假释等等; 2、可以有法律效力文书的数量不同,一个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只能有一个而裁定书可以有多个; 3、其书写要求不同,判决书只能用书面形式,格式和内容都有一定的规范而裁定书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 4、两者上诉与抗诉期限不同,判决书是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以内裁定书是自收到裁定书五日以内。 构成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如下: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综上所述,判决书是指法院依据判决制作的文书而裁定书是指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判决书与裁定书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但其共同点都是依照法定的程序制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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