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例 |
释义 | (1)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肇事后,并且要求行为人主观上认识到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且撞了人。 (2)被害人的死亡与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之间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的死亡仅仅是由于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责任或者救助义务,不及时抢救而驾车逃跑的逃逸行为造成的。 (3)被害人死亡是由于逃逸行为而造成的,被害人的死亡除交通行为导致外,未介入其它的因果关系和条件。如果介入其它的加害行为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则不属于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范围之列。 【法律依据】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算肇事逃逸吗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方法如下: 1、行为人原来的肇事行为已经符合基本罪的构成要件; 2、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死亡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 3、虽然行为人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有意而为之,但行为人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结果的主观方面应当是过失。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处罚 肇事致人死亡肇事者逃逸的处罚标准如下:1、行为人肇事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存在肇事逃逸情形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逃逸造成他人死亡的,依法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怎样定罪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界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界定条件为:1、逃逸行为在事故发生后,且肇事者主观故意。2、被害人的死亡与肇事者的逃逸行为存在因果关系。3、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是肇事者逃逸造成的,未介入其它的因果关系和条件。“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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