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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怎样维权
释义
    首先可与商家进行相关赔偿的协商,若商家拒绝,保留好所购商品相关有效物证及所购商品原样,并实事求是的反映所购商品时出现问题的经过,通过来信、来访、电话及网上消费投诉网站向相关部门反映进行维权。
    一、买了假货可以几倍赔偿
    买了假货可以要求商家退款,并要求支付价款三倍的赔偿。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一、购物买到假货维权方式如下:
    1、保留有效的证据;
    2、与商家协商;
    3、如果确认所购商品为假货,以商家存欺诈之嫌,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4、如果消费者要求的退货或者赔款要求和商家未达成一致,可向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诉;
    5、向行政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
    二、可以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证据如下:
    1、检验报告,鉴定报告分为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商品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
    2、上级工商部门的检查通知;
    3、现场检测报告。
    总之,买了假货可以要求商家退款并要求赔偿。消费者需要保留有效的证据、和商家协商,必要时进行投诉,其中检验报告、工商部门的检查通知、检测报告等可以成为认定假货的证据。
    二、被诱导冲动消费怎么退款
    被诱导冲动消费退款方法如下: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二、发生消费争议仲裁时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之间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
    2、消费者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书;
    4、申请书中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的理由和要求及证据、证人等事项。
    三、买到不合格的商品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会买到不合格的商品,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大家买到不合格的商品,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双方约定要求商家退货,或者要求商家进行更换、修理。没有国家约定和双方约定的,大家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要求商家退货。如果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大家可以及时要求商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商家进行更换、修理。如果需商家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商家应当承担运费等必要费用。如果商家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大家还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要求退货。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外。如果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大家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则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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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