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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奸罪和抢劫罪是否可以并处
释义
    一、强奸罪和抢劫罪是否可以并处
    1、强奸罪和抢劫罪可以并处,抢劫不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强奸也不是抢劫罪的加重行为。所以,抢劫罪与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强奸罪怎样判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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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9: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