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内出轨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应少分,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无过错方承担了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办法可由双方协议或由法院判决确定。 法律分析 婚内出轨的一方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应当少分,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拓展延伸 离婚时一方出轨的财产分配在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差异。根据法律规定,出轨并不会直接影响财产分配的原则,因为财产分配主要是基于婚姻期间的贡献和公平原则。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出轨行为可能会对法官或调解人员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评估婚姻期间的贡献时。一方出轨可能被视为对婚姻关系的背叛,导致对其在财产分配中的利益进行调整。然而,这种调整通常是基于具体情况和证据的,法官或调解人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财产来源、贡献度、子女抚养等,以做出公正的决定。因此,尽管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之间存在差异,但最终的财产分配仍应基于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结语 婚内出轨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中应少分,无过错方可请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过错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在实际操作中,出轨行为可能会影响财产分配,但最终决定仍应基于公平和公正原则。 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