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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尽出资义务诉讼时效抗辩?
释义
    未尽出资义务不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一条,下列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因此,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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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5 21: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