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产交易契税征收标准如下: 1、对于个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面积在90平米以下,契税税率按1%征收,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1.5%征收; 2、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契税税率按1%征收,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2%征收。 房本不满两年,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的免征,未超过两年的按房价5.5%缴纳。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刚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 增值税: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增值税,满5年免缴。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缴纳全额增值税,满5年以上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增值税。 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2%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