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挪用公司的钱是指员工或管理人员把公司的资金或财产用于个人用途,或者以其他形式盗用公司资产,从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具体行为形式多种多样,例如虚报报销、冒领公司资产、私吞销售款项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挪用公司的钱的标准,但是挪用公司的钱属于违反劳动纪律、侵犯公司财产权等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惩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员工不得侵占、挪用、私分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占有企业或者单位的财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挪用公款、公司或者企业的资金、证券、票据或者其他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之便,侵吞公司的财产或者接受他人的财产。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单位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给单位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