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怎样处罚 |
释义 |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什么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挪用给个人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或者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 客观方面包括: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虽不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 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特殊主体。 主观上,本罪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知道自己在挪用或借用本单位资金,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仍故意为之。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挪用公司五千以上涉嫌什么罪 挪用公司五千以上涉嫌挪用公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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