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是否需要到当地法院进行? |
释义 | 离婚起诉需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若被告无住所地,可选择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一方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另一方只能在该地区起诉;双方都在外地但同一城市,可在该城市法院提出离婚请求;一方在外地但居住不满一年,另一方可在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起诉离婚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共同财产证明、子女相关证明,第二次起诉还需判决生效单。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是否需要去当地起诉 1、起诉离婚一般而言是需要去被告方住所当地法院起诉的。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异地起诉离婚有哪三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三、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1、起诉状,向法院申请离婚的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结语 离婚起诉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需去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诉讼离婚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共同财产证明、子女相关证明等材料。如需再次起诉离婚,还需提供判决生效单。请根据个人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顺利进行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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