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喝酒驾驶撞车后驾车逃逸的是什么罪 |
释义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要看情节,撞死人后有无逃逸; 如果撞死人后没有逃逸,酒驾要从重处罚,那么将有可能判二到三年的有期徒刑; 如果撞死人后逃逸,酒驾要从重处罚,那么将有可能判无期、甚至是死刑。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构成是什么 1、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 2、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 3、逃逸后,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 二、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将交通肇事逃逸从交通肇事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 2、降低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定罪标准,提高量刑幅度。 3、明确规定某些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1)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明知伤者如不及时抢救必然有死亡的现实危险,肇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置伤者于不顾,逃离事故现场,致使伤者得不到救治而死亡。 (2)交通肇事将他人撞伤,肇事行为人以救治伤者名义,将伤者弃之他处,导致伤者死亡或者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死亡,对肇事行为人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既遂或未遂)论处。 (3)交通肇事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逃离事故现场,在逃逸过程中又违反交通法规(往往是于慌乱中驾车超速行驶),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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