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说说 养老保险 待遇有关的事儿 长春 市民孙阿姨是个拥有30年 工龄 的退休工人,如今她每月的 养老金 是1500多元。虽然每月都领着钱,可不少退休人员都对工龄和养老金的多少关系迷糊?27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 社保 局工作人员。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构成,这几部分养老金的核算与参保人员历年缴费基数、缴费年限、 退休年龄 、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 等参数有直接关系。 我市从1995年7月起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体参保身份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畴。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60%作为缴费基数按年缴费,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核定退休待遇时与企业职工执行统一的待遇核定政策。 待遇与缴费挂钩的原则是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具体体现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上,也就是说,同等条件下,选择缴费基数越高,待遇水平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为了让参保人员更为直观地了解待遇与缴费挂钩的原则,社保局工作人员以个体参保人员为范例就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参数对退休待遇的影响作了一系列的比较分析。 例如,1995年7月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在今年7月达到退休年龄,如果始终选择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则核定月养老金平均在750元左右;如果始终选择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则核定月养老金平均在1000元左右。仅从养老金核定这一部分来看,由于这两种基数的差别,高基数缴费人员比低基数缴费人员每年多领养老金平均3000元左右,而且缴费年限越长这个差距会越大。 法律客观: 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规定具体如下: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为被保险人。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第四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负责登记、征收、支付和稽核等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工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监督和管理工作;审计机关负责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由政府代表、企业代表、工会代表和离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第七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第八条鼓励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提倡被保险人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待遇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要根据条件逐步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进一步巩固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建立养老待遇与缴费挂钩、养老金调整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相联系的机制;推动养老保险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