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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婚但离婚证丢失怎么补
释义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领程序如下:1、申请:携带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4、登记:交纳一定的登记费,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并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离婚证书。夫妻双方补领好离婚证后,可以一同在婚姻登记处办理复婚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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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