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会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对于立案金额需要根据实施犯罪行为所触犯的具体罪名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