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包料工伤是由谁承担 |
释义 | 包工不包料工伤,一般是由雇主负责。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一、商场没有劳务合同能投诉吗 商场没有劳务合同没有权利罚款,但提供劳务一方造成商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然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二、劳务关系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吗 劳务关系是指劳务者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接受劳务的一方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中受伤,不属于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因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也不能适用工伤赔偿。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责任,按《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侵权责任承担责任主体怎么认定 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认定: 1、用工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3、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有过错的,承担补充责任。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除非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否则承担责任。 受到受到幼儿园、学校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有过错的,承担补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