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账单能作为证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账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主要是看对账单有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等可以印证的,如果双方都是企业的,在对账单上加盖企业的公章的则该对账单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有法人代表签名,一般也认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只是一般工作人员的签名,则需要有相关的委托证明,不然可能就没有效力,如果什么都没有,当然没有任何效力。 法律依据:《民事证据裁判规则》第一条【证据裁判主义】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证明标准】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该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存在。法律、司法解释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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