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违法,教育法明确规定不能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如果分层次教学是本着因材施教原则,根据每个学生自身状况量身制定学习目标,这是值得鼓励的;如果分层次教学是从升学率出发,将学生分为三六九等,然后保证“重点学生”,同时“放弃”一部分学生,这是不提倡的,因为背离了“教育公平、均衡化发展”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