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没有请律师怎么辩论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只要如实说明自己的诉求,以及回答法官的提问等即可。具体情形,应该由当事人在法庭上灵活掌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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