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认可的协议具有哪些效力? |
释义 | 双方签字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离婚协议需要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未离婚则协议无效。法院不再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财产归属依据,根据司法解释,未离婚一方反悔时,法院应认定协议无效,并依法进行财产分割。离婚协议涉及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和抚养关系的综合约定。 法律分析 一、双方签字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双方签字的协议是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法定无效的情形就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离婚协议经双方签字是否生效 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 之前司法实践中,确有法院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财产归属的参考,但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此已明确作出新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什么是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它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 结语 双方签字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然而,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只有在离婚条件达成后才会生效。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离婚协议未生效,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法院会认定该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协议是一份综合约定,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 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九章 和解 第一百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经调解人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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