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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的标的是什么
释义
    行政诉讼的标的是指行政事项涉及的权利关系,诉讼案件涉及的相关义务,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讼标的,诉讼标的可以是财物的产权,财物的本身,物品或者一定数量的款项。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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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3: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