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强奸罪如何证明 1、强奸罪的证明如下: (1)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较为直观; (3)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如被撕扯破的衣物、衣扣等;遗留的刀具、棍棒等凶器等; (4)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的认定是什么 强奸罪的认定如下: 1、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