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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滨州市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员申报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滨州市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员申报条件是什么
    单位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
    二、滨州市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员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1、《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员申报表》
    2、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或干部任职文件)
    3、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
    4、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等证明人员身份的材料
    5、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6、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
    三、滨州市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员申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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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