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要和公司领导进行商谈,索要自己拖欠的工资。假如公司继续拖欠,必须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周转不开暂时不能支付的话,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没有结果的话,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相应投诉,告知公司的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没有结果的话,这个时候就需要收集一系列相关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