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关系辞退员工能赔偿吗 |
释义 | 不需要赔偿。劳务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所以终止劳动关系后,用工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对于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 一、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到底怎么办?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依据按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证明,当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合同是最好的证据,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怎么处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怎么计算 计算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3、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4、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三、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赔偿标准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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