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婚后出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一、如果一方将婚前房产出售,并用该款全资另行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则该房仍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婚后所购买的财产的出资完全是来源于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没有添加婚后的收入或者另一方的出资。否则将不能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一方将婚前房产出售,婚后用该款支付首付款另行购房,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该房在没有特别约定下,应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一、父母出资房屋,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分割方式如下: 一、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购房的,则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具体怎么分割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离婚时该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则离婚时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三、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且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二、贷款中房子离婚时怎样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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