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城管抢东西犯法,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先向小贩出示证件,如果没有出示证件就强行没收,可以视其抢劫,是违法的,法律没有规定城管有没收私人财产的权利。城管人员暂扣物品的,应依法出具暂扣物品告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