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都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的情形有两种。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一、公司不续合同有没有赔偿 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是需要支付赔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二、我没有18岁想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主动辞职。此时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3)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因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等。(4)因员工的过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5)无过失辞退,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员工非因工受伤或生病后,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6)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7)若用人单位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金额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因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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