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一年就要离婚彩礼怎么办 |
释义 | 具体来说,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只是订婚,或者只是举行了结婚仪式,并没有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并没有成为法律上认可的夫妻;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是并没有共同生活,双方也就没有成为事实上的夫妻; 3、男方家庭条件非常不好,因为彩礼的给付行为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如,为了筹集彩礼,男方父母四处借款,根本没有能力偿还该笔借款,甚至连正常生活都保证不了。但是这条款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的较少,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这一标准较难证明。 八种情况下一般不予退还: 1、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2、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3、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4、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5、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一般可不予返还; 6、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一般可不予返还; 7、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一般可不予返还; 8、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一般可不予返还; 一、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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