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具体是: 1、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仍未取得产权证,致使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未来可能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作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有效,但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仍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