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涉嫌犯罪仲裁是否会中止 |
释义 | 民事案件涉嫌犯罪是可以导致仲裁中止的,但中止应当是与仲裁案件有直接关系的犯罪事实,与仲裁案件无关的情况下,是不可以中止的。《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也就是说,在执行裁决过程中,发生了一方申请撤销裁决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暂时停止执行,最后视裁决是否被撤销,再决定恢复执行还是终结执行。 一、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的区别 1、法律效力不同:诉讼中止只是暂时停止,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诉讼终结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 2、结果不同:诉讼中止的中止原因消除后会恢复诉讼;诉讼终结是终结程序,不会再恢复诉讼。 3、产生条件不同:诉讼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诉讼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 二、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吗 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申请执行。对当事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双方应当依照规定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百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四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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