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书面传唤犯罪嫌疑人需经过谁的批捕 |
释义 | 书面传唤犯罪嫌疑人需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捕。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一、申请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批捕程序如下: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 3、作出决定: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二、法院批捕是什么意思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是认为需要逮捕人犯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三、批捕后的无罪人民检察院是否可以进行释放 行为人已经被批准逮捕的若是无罪可以进行释放。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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