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生产方式,法定代表人有三类: 1、法定代表人。其行为可以被视为法人的行为,无需其他确认和授权; 2、法定代理人。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程序或外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3、授权代表。根据书面或非书面协议,或者以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如聘请律师、法人营业时销售人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