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遂刑罚的相关法律规定 |
释义 |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主旨是违反森林法规定的行为,对此罪名的量刑规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在刑法上规定的罪名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 本罪的量刑规定为: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遂刑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刑责明确、打击力度加大的法律措施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遂刑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刑责明确、打击力度加大的法律措施》是针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刑罚问题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这些规定旨在明确犯罪行为的刑责,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的合法权益。根据这些法律措施,对于犯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相应的刑罚。同时,该法律规定还加强了对非法猎捕、采伐、贩卖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起到威慑作用。这些法律规定的制定,将有助于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结语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刑罚问题得到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遂刑罚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明确规定。这些法律措施旨在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相应的刑罚。同时,加强对非法猎捕、采伐、贩卖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这些法律规定的制定对于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 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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