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劳务关系怎样讨要薪资? |
释义 | 遇到私人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务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了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还可以要求公司加付拖欠工资的赔偿金。 一、给私人打工不给钱怎么办? 分两种情况: (一)与对方形成的是劳动关系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没有欠条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还可以委托律师索要工资或者发律师函追讨。 (二)与对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 1、协商处理。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恶意拖欠工资面临什么处罚 恶意拖欠工资面临的处罚包括补发工资、支付赔偿金等,情节严重还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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