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丢失税务局怎么处罚 |
释义 | 发票丢失税务局的处罚班标准如下: 1、遗失发票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1)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2)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3)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4)拆本使用发票的; (5)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6)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7)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8)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9)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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