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市生育津贴如何报销??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申请生育津贴材料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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