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仲裁和法院诉讼区别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仲裁与法院诉讼的区别: 1、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仲裁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此案;但法院诉讼不需要另一方同意或双方达成诉讼协议。只要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可以依法受理争议案件。 仲裁不实行区域管辖和级别管辖,法院诉讼实行区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双方有权选择任何合法成立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同的仲裁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诉讼只能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无权选择法院; 2、审理不同,除特殊情况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仲裁庭和法院审判庭的构成方式不同; 3、仲裁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构成方式,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但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构成方式和审判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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