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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庆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用公积金贷款
释义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1、 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第二套房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2、首套房面积超过140平: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限制的目的就是要抑制投机性购房,支持自主和改善型住房消费。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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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04:48